首页 励志正文

智力障碍或者精神障碍等弱势群体的性保护

admin 励志 2022-12-15 00:46:15 258 0

弱势群体的性保护是一个比较沉重的话题,前几年在四川省广安市农村有一对智障的母女,这对母女可能多次受到过村里的成年,尤其是老年男性的性侵犯,导致了女儿还未成年已经怀孕了 5 个月,肚子大了才被发现。

经过对女孩流产下来的孩子 DNA 进行鉴定和排查,最后发现是村里边 84 岁老人的 DNA, 也就是说 84 岁的老人和 13 岁的女孩是流产下来的 5个月胎儿的生物学的父母,然后进一步的排查发现,不只是这一个人,可能还有另外 一个80 多岁的老人,共同实施了对小女孩的性侵,而且老人还患有艾滋病。因为老人今年已经去世了,所以就免于起诉。

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还有其他的人对女孩的母亲进行了猥亵和性侵犯。

我们就发现存在着智力障碍或者精神障碍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性问题实际上是特别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他们几乎是处于一个无防护的状态, 不在性的方面、在疾病的方面、在生育的方面也没有防护,这会进一步给智力障碍或者精神障碍的弱势群体带来更大的伤害。

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明知患有智力障碍或者精神障碍的人进行性行为,不管当事人的意愿是否愿意,都被视为强奸行为。因为当事人没有办法决定,有的时候可能给几块钱或者是给点好吃的,那么对方就愿意了。

智力低下或者是处于精神障碍发作期的人,没有自主的决定能力。所以即使当事人同意也认为这是属于强奸行为。因此强奸者也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我们怎么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这一类群体和未成年人一样,他们自己不能决定是否或者怎样来发生性行为,所以我们要把他们保护起来,要告诉这个社会,不管什么样的性行为模式,其实都是违法犯罪的。

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家人或者是亲戚朋友,社会机构能对这样的群体进行适当的管理。

这里存在着人权悖论,比如重度智力发育迟滞,有没有性权利和生育权利?可不可以结婚,可不可以生孩子?

从医学的角度是反对的,因为重大的传染病、遗传疾病或者精神疾病和智力障碍是不建议这些人再去生育的,因为遗传的可能性非常的大。你生出来孩子有问题或者是有潜在发作机率,会给家庭、给社会、给生下来的孩子带来非常大的痛苦和负担。

如果去探究四川广安的这对母女,实际上女孩的父亲也是弱智,智力低下,娶了同样智力低下的母亲,虽然母亲比他的父亲小 12 岁,然后连续生了两个孩子都夭折了,小女孩是第三个孩子活下来了,然后还生了第 4 个孩子,受侵犯的 13 岁的女孩还有一个妹妹,妹妹也存在着精神问题和智力障碍。这样的家庭确实是一个难题。

那就有这样的一个问题,智力低下的人有没有性权利?

当然有。

但是从医学或者心理学的角度,我们是不建议这样的人生育的。但是我们希望他们也能够拥有伴侣,拥有夫妻生活,拥有婚姻生活,拥有性活动,这个是他们基本的人权。

这些人是没有自主决定能力的,所以在结婚、性和生育三者之间就存在着很多问题。也就是说他自己不能决定自己愿意或者愿不愿意从事性活动。

如果是智力正常的人,利用智力低下或者精神障碍的人,通过诱骗、欺诈或者小恩小惠的方式来对他们进行性剥削。也是不合适或者是违法的。

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这是一个犯罪行为,你说我没有使用暴力,我也没有违背他的意志,我给了他几块糖,我说愿意不愿意跟我做这件事情,他也同意了,在过程中他也没有反抗,甚至他可能也很开心,怎么能说我这样做是不对的。法律规定这样做就是不对的,因为你们在智力上就是不平等的,这是一种剥削行为,是一种性剥削行为,只是社会上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那也有人说了 84 岁的老人他也是弱势群体,最近一些年看到老年人,尤其是高龄的老年人,患艾滋病和性病的几率大幅度的上升。这确实跟老年人群体的性活动方式无防护有密切的关联,也就是说我们对老年人群体关注不够,我们认为他们都那么大年纪了是不会有性欲望,不会有性能力,不会有性活动。

另一方面觉得他们这么大年纪了,社会经验也非常的丰富,他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我们作为一个旁观者,不管是心理咨询师,还是社会工作者,还是只是一个路人甲,怎么看待这件事情非常的重要。

也有人说能不能让这些人到了性发育成熟的时候,就给他们做绝育手术,让他们依然可以从事性活动,但是不会带来生育的风险。从人权的角度讲,任何组织和个人没有权利去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育权利。

弱智女孩的爸爸妈妈是合法的婚姻,在婚姻当中他们生了 4 个孩子, 就说明他们还是有大量的性活动,这种性活动是合理合法的。

一方面不管是精神残疾还是智力残疾,这样的人是有性能力,有性需求,有性满足的需要的,理论上来说他们也应该拥有这样的性权利。

但另一方面带来的生育的问题,就不是他们自己能够控制得了,需要社会为此承担后果的。

我们也不希望智力正常、体力正常的人利用自己的智力、欺诈来诱骗这些人来被迫去从事性活动,这是完全不合适的。因此就要求社会应该对弱势群体有更多的关心和关爱,有更多的支持,有更多的保护。

事实上百岁老人也依然有性欲望,也依然有正常的性活动,只是他们正常的性满足方式已经没有办法获得,所以就 有可能采用诱骗、购买或者是暴力的方式来进行。

就导致弱智、精神分裂或者流浪的女性受到性侵犯常常来自于其他的弱势群体,比如流浪汉、独居老人、老年人等等。因为老年人身体状况,导致他们对成年的智力正常的女性进行性侵犯不具备能力,所以他们就把目光转向了未成年人或者是智力和精神出现异常的群体。希望我们的社会和家人对他们有更好的保护。

这个事件就提醒我们全社会,生命成长的全过程“性存在”状况都需要去关注。

不是说一个人结婚了,到老之前这个阶段是有性欲望、性能力、有性权利、性满足方式,它的性就是合适的。 实际上越来越发现未成年人性发育的时间也越来越早,

这确实提醒我们,不管是法律界、社会学界、医学界、心理学界,包括社会,在这个领域都需要对不同群体的性欲求有更多的关心和关注,否则就有可能演化出一些相互之间彼此伤害,对于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些这种行为或者活动。

说起来这个话题真的很难,因为它涉及到基本的人权、法律、心理的关心关爱,同时也让我们看到婚姻之外的性存在、性和生育行为之间的关联,来自于医学、心理学和法律,社会治理不同视角,我们对同一件事情的看法。

我们希望这件事情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醒社会对弱势群体的“性存在”状态有一个更多的关注。现在发现未成年人和智力精神存在障碍的人,受到这种性侵犯的比例在增加,我们要保护好这样的群体。 另外我们也发现老年人群体的性行为的方式、频率和涉法问题以及染艾滋病的问题 也在增加。

让每一个群体都有合适的情感模式,都有它适合自己的性模式, 都能在性的方面是安全的,是得到保护,得到支持的,否则这些群体和群体之间就有可能因此彼此相互伤害。

强者遇到问题会迎难而上,会去解决问题。

弱者遇到困难就非常有可能向更弱的群体展开攻击。

我们要向着更美好的生活去努力,要给社会的弱势群体有的关心、关 爱和保护,不能对哪一个群体存在偏见就认为他们没有性欲求、性权利,每一个群体都值得被 关照,每一个群体都需要被看见,每一个群体都需要被保护、被支持。能够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能保护好这些孩子,能保护好这些弱势的女 性,然后能保护好这些老人。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www.qingshanjuebi.com/post/1701.html
第N次男性抗衰套盒 宵战延时喷剂